平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中小学远程非学历培训(2016-2017)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校附小、江口示范幼儿园、县教科体局直属单位:
接市、县教科体局通知,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全员培训工作已启动。2015年9月 24日前,各学校、各单位务必将参培人员信息电子文档按附件1的格式发到进修校继教办(邮箱:2606702236@QQ.com),纸质文档交进修校继续教育办公室。参训教师按每人120元的标准交纳培训费,以学校为单位在提交材料时统一上交县教师进修学校。
附:《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转发<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教科体〔2016〕174号)
平昌县教师进修校继续教育办公室
二0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巴中市中小学教师
远程非学历培训工作的通知
平教科体〔2016〕174号
各中小学、江口示范幼儿园、教师进修校、相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根据《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及远程非学历培训工作的通知》(巴教函[2016]318号)安排,我县2016—2017学年度远程非学历培训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利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网络远程培训。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培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提高高中阶段教师班级管理和科学育人的水平。
(二)通过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探索培训新模式推动全县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培训对象及要求
未参加2016年国培、省培的高中、初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职业中学教师及相关教育机构教师,均应参加40学时的远程非学历培训。
四、学时登记及颁发证书
参培学员经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培训中心与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共同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市教育培训中心记40学时的市级规范性培训学时。所取得的学时是年度考核、评优、晋级、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登记等的必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
2016年9月24日前,各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及相关教育机构将参培人员信息,按附件2的格式发到平昌县教师进修校邮箱:2606702236@qq.com。县教师进修校汇总后同附件1一并发至市教育培训中心(邮箱:405732859@qq.com)。
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20日学员完成网上研修学习任务;
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3月30日,颁发合格证书、学时登记和总结经验交流。
六、评价考核
远程培训合格。
七、培训经费
参培教师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缴纳培训费,其费用不能由教师个人承担,在学校公业务费中列支。培训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缴县教师进修学校,由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全额上缴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学校为单位开据正式发票。
八、组织管理
远程非学历培训作为市级教师培训,已列入市政府2016年度教育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学校(公办幼儿园、相关教育机构)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此项工作。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培训工作,选派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并做好相关培训组织管理及培训辅导等工作。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teacher.com.cn)提供课程资源、培训平台、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支持。
远程非学历培训,设县级总管理员1名,由教师进修校的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县学员日常学习督促管理、简报的组织编辑工作,以及负责启动仪式等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为了保障培训效果,县上将选派教研员或一线优秀骨干教师担任学科管理员。学科管理员的职责是: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辅导与管理、组织本班学员进行网上研讨交流。学校继续教育登记员员全面监督本校参训教师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人:邓春来 08276318677
附:参训学员信息表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9月7日
主题词: 远程 培训 通知
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印发
|